日前,《关于贯彻落实<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>的通知》发布,余姚市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将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。补贴标准: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(预售、现售)购买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1%的货币补贴(不含车库、车位、储藏室等附属用房价款),最高不超过4万元。
关于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:
各有关单位:根据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甬建发〔2024〕58号)文件第三条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余姚市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,申领时限为完成所购房屋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之日起半年内。具体申请、审核、发放流程等仍按照《余姚市购房补贴实施细则》(余建发〔2023〕59号)文件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余姚市财政局
2024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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